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如何做到快速理赔,要注意哪些事情?
来源:Admin 时间:2019/09/26
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如何做到快速理赔,要注意哪些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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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如何做到快速理赔,要注意哪些事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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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机动车发生2000元以下的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后,驾驶人应立即停车,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。
2、在确保安全原则下,当事人要对现场进行自助拍照或者摄像、标划停车位置,并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。对确实无法进行现场拍照的情况,撤离现场后,必须在安全地方等待承保公司查勘。
3、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,按照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中的规定自行确定事故责任。
4、各方当事人均应立即向各自机动车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,并获得报案号,听从保险公司的派遣,并填写《机动车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》,一式两份,确认后签字各持一份。
5、无《协议书》的,当事人应以文字形式如实记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当事人姓名、机动车驾驶证号、联系方式、机动车种类和号牌、保险凭证号、事故形态、碰撞部位、事故责任等内容,共同签字。
6、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,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,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T形线,如果是多轮的车辆,只需标划前后4个车轮即可。
7、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在撤离事故现场后,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,当事人应当凭《协议书》及相关证据,在协商撤离现场后24小时内到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定损索赔手续。手续齐全后,保险公司理赔快速处理窗口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结完理赔事项。 以上资料,为西安长安区,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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